天然气年度中长期合同遇阻,气荒仍可能发生_热闻

2023-03-14 22:06:52    来源:财经十一人官方

下一采暖季煤改气用户的民生用气能否得到保障,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文 | 韩舒淋


(相关资料图)

编辑 | 马克

由于气价问题,即将结束的当前供暖季经历了停气和限购,但新一年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进程仍不顺利。

今年1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要求2月底前,各省有关部门组织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签订有量有价的合同,同时上游供气企业要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

如今已至3月中旬,经《财经十一人》多方了解,上游企业与城燃企业、天然气用户仍未签订2023年度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城燃企业也没有收到新的合同范本。2023年度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如何落地,下一采暖季煤改气用户的民生用气能否得到保障,仍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2022年底,河北多地农村煤改气用户出现停气、限购现象,是2017年供暖季大范围气荒之后最严重的一次气荒。在引发广泛关注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地方城燃企业补贴力度,缓解了他们在购气资金上的压力。

气荒再次出现的背后,有地缘冲突影响导致全球LNG价格上涨的外部因素。但据《财经十一人》此前的调查,天然气价格机制联动不畅才是核心原因:大量河北农村“煤改气”的气量未被界定为民生用气,以市场价销售给城燃企业,而农村煤改气用户气价显著低于市场价,导致城燃企业购销价格倒挂,经营困难。

为此,主管部门今年试图早做准备,推动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尽早签订。今年1月中旬,国家内部下发《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对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要求原则上2月底前完成,并首次明确农村“煤改气”为民生用气。

《通知》提出,2月5日前,各省相关部门组织城燃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就居民生活、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民生用气量协商一致;2月10日前各省有关部门将协商一致的民生用气量汇总后报送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2月底前各省组织完成本行政区域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签订有量有价的合同,上游供气企业要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

针对农村“煤改气”,《通知》还专门要求确保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合同全覆盖,要求各省组织城燃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核实确认后,上游供气企业要给予足额保障,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执行。同时要求各地要严控新增农村“煤改气”,严禁不先签订气源合同即实施改造。

不过这一提前谋划,至今相关要求并未落地,发改委的前述要求几成空文。

河北一家城燃企业对《财经十一人》表示,发改委《通知》下发后,在2月中旬,地方发改部门曾要求城燃上报天然气用气量,其中包括民生用气气量、工商业用气气量和总用气量。上游企业也在同期让城燃企业上报相关气量,再报予地方发改部门,但上游企业并未组织第三方来核定气量是否属实。因此,这一流程中城燃和上游上报的气量一致。

然而,气量统计上报之后,就再无后续。迄今,城燃企业还未收到2023年的合同范本,也未有明确的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的迹象,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迄今尚无实质进展。

不仅河北城燃企业如此,多位东部、南部省市的天然气大用户亦对《财经十一人》表示:迄今未与上游企业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处于等待观望状态。有用户获得了少量资源,但价格几乎与东北亚现货市场价格相当。

发改委《通知》所提的时间要求的确比较紧张。往年一般在3月底至4月,上游企业会与城燃、下游用户基本敲定当年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量、价的条款,在10月供暖季前再根据实际用气情况签署补充协议。而今年在出现气荒之后,要求在2月底之前完成签约,难度很大。

合同签订没有进展,城燃企业对今年天然气合同忧心忡忡,因为类似的问题,在去年已经出现。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2月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中都曾提出要求,严格分开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市场化用气合同,并附有民生用气合同范本。

然而实际情况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上游企业与城燃企业签订的合同,并未严格执行这一要求。中石油的部分气量执行了较低民生用气合同价格,但城燃企业认为其气量不足以覆盖煤改气气量,中石化、中海油的合同则并未单独区分民生用气合同,没有核定居民用气气量。

今年3月初,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曾收集会员企业的反馈后,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关于支持城市燃气企业纾困解难持续发展的建议》 (下称《建议》) ,提出了上游气源单位天然气供资源的量价问题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问题。

上游资源量价方面,该《建议》反映,2021年,我国天然气生产总量2075.8亿方,其中中石油1378亿方、中石化333.8亿方、中海油338亿方,“三大油”产量占全国天然气总量的98.7%,占据市场垄断地位。2013年,政府管制气源一直稳定在1600亿方左右,且每年增加。而全国城乡居民天然气消费量全国大约在600亿方,仅占国产气 (2075亿方) 的29%,管制气 (1600亿方) 的37.5%,满足居民用气绰绰有余。但各地普遍存在居民气量不足问题,特别是农村采暖用气占比较大的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省份问题突出。

该《建议》认为,三桶油几乎垄断了国内天然气生产,并且有着足够的低成本管制气源(1600亿方),本应足够保障低价的居民用气(600亿方),却没有做到。

《建议》反映,中石油核定气量不足,中石化、中海油未核定气量。2021年以前中石油每3-4年对城市居民用气气量核定一次,2017年河北省开始每年核定一次农村居民“煤改气”气量,核定规则由中石油单方制定且过于苛刻,许多居民气量、农村居民“煤改气”气量未被核定。而中石化、中海油从未执行国家政策,不核定居民气量,也不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城燃采购成本远远高于居民销售价格。这都导致城燃企业采购损失巨大。

价格联动机制方面,《建议》认为居民终端销售价格多年未调整,居民气量不足的情况下,加剧了城燃企业向居民供气价格倒挂,上下游联动机制不完善,调价周期长,涨幅有限,无法适应新的价格形势。

《建议》称,以上两大问题已导致城市燃气经营陷入绝境,更难以实现国家提出的 老旧 燃气管网改造,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燃气安防措施的推广,智慧燃气建设,提升用户服务品质等目标和要求。上游气源单位应落实国家发改委政策,足量稳价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简化合同定价标签、完善城燃终端销售价格定价机制。

居民气量不足,是此轮气荒的核心原因,而国际市场价格,让这一问题彻底暴露。在2022年,地缘政治的影响,导致欧洲大幅减少俄气进口,转而在国际市场采购LNG (液化天然气) ,导致国际市场的天然气价格从亚洲溢价变成欧洲溢价,欧洲依靠高于亚洲市场的采购价格,保障自己的天然气供应。

当下的采暖季已经接近尾声,欧洲刚刚过去的冬天是幸运的暖冬,并未出现大的能源短缺,欧洲TTF天然气交易枢纽价格也从去年8月最高超过300欧元/兆瓦时回落至50欧元/兆瓦时左右。

但危机还难言过去。当前欧洲第二大电源核电正面临困难,法国核电自2021年底部分机组出现反应堆裂缝问题之后,导致多台机组出力受阻。而在今年2月底,再次有机组出现裂缝,3月7日,法国核安全局要求法国电力公司排查全部56台机组,这给法国核电全面恢复运营蒙上了一层阴影,也导致天然气价格一度回升。第一大来源水电方面,欧洲经历了一个温暖而干旱的暖冬,水电的出力同样面临短缺。

因此,在欧洲前两大电源水电、核电的供应都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欧洲的天然气的需求是否会再次左右全球天然气价格,进而影响国内的供应,当前仍难判断。

(第一时间收到推送,标星财经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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